建築結構的抗震能力鑒定
所謂建築結構抗震能力鑒定就是對現有的建築抗震能力進行判斷,我國GB50023-2009標準中層麵明確指出了逐層篩選的方法:利用宏觀控製對抗震能力進行鑒定以及承載能力進行鑒定,而對於不符合鑒定要求的建築結構進行測試,並且按照國家規定的GB50023-2009的標準進行加固設計,將加固以後的鑒別能力作為衡量指標進行檢測,從而將建築結構的抗震能力進行簡化。

建築結構的宏觀建築鑒定主要涵蓋以下方麵:建築房屋的高度、建築房屋的質量、建築房屋的平麵等方麵都需要進行檢測,隻有將非結構構件和結構構件二者有機結合才能提高建築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在進行實際建築結構的抗震鑒定過程中,要以最簡單的方法對其進行檢驗,一般震級不超過6度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檢驗的,但是也要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將一些抗震牆間距進行固定和鑒別,這樣才能夠提高其麵積的檢驗質量和工作效率。
抗震能力指標作為建築結構抗震鑒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其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隻有融合多方麵的大數據資料進行分析和對比,將其中相同的部分進行總結和歸納,才能提高建築結構抗震鑒定的整體質量和水平,使其朝著定量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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